六安网友留言反映试用期间被辞退无赔偿 官方回复
日期:2026-08-10 10:13:21 作者:admin 阅读
日期:2026-08-10 10:13:21 作者:admin 阅读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消息,近日,有六安网友留言:反映试用期间被辞退无赔偿。对此,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具体如下:
【网民留言】
合同一年期限,试用期2个月,在六安裕安区办公,合同签署公司为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扣押合同且不提供工资条,岗前不培训,出错了就处罚!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口头通知辞退我,要求我自己离职。公司领导不出具任何证明且告知试用期不存在赔偿员工!我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试用期间被辞退无赔偿问题,现将市人社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裕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了解,您本人已于10月13日赴裕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裕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同时通知您所反映公司人员到区监察大队说明情况,经调解,您与公司已达成一致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