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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示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附主要事迹)

日期:2026-08-10 10:12:02     作者:admin     阅读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法院网消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在各市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评选基础上,省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省高院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确定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及张凯等3人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全国模范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

张  凯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双沟人民法庭庭长

秦山成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樊  瑾(女)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庭长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高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省人社厅表彰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省高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社厅表彰办

联系电话:0551-65599081(省高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联系传真:0551-65599130

附件: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18日

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 全力打造“4210”工程,锻造过硬队伍,实现又好又快办案,助力“三大攻坚战”,护航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优秀庭审”等荣誉。

张凯,男,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双沟人民法庭庭长。该同志2015年以来结案数3789件,长期扎根基层,情法结合,是善解纠纷的“调解能手”,是倾心为民的“平民法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省第二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等荣誉。

秦山成,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该同志2015年以来结案数2015件,以过硬的业务素质、精良的办案质量、公正的审判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定期到自己所对接的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樊瑾,女,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庭长。该同志2015年以来结案数1859件,多年来多办案,办好案,辨法析理,促使当事人和解和服判息诉,年均接待当事人和群众上千人,坚持调解先行,做到案结事了。先后荣获“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